(二)保护海洋环境

  实施“健康海洋上海行动计划”,主要包括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控制行动、生态修复行动和环境保护行动。

  1、污染控制行动

  (1)陆源入海污染控制。在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同时,加大对直排入海污染源、入海河流污染物和沿海垃圾监控力度。

  (2)海上污染控制。开展巡航监视、定点监视、专项监视相结合的静动态船舶污染监视系统建设;严格执行海洋倾废许可制度,控制、调整、优化海域倾倒区布局,规范海洋倾倒区的管理,对海上倾倒活动实施跟踪监测;加强对渔业船舶的污染排放管理,减轻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涉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控制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3)港口污染控制。加强港口排污工程建设,实施港口生活污水和废水纳管工程;开展港口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港口污染应急设备库和专业队伍建设,完善港口船舶含油污水、压载水、洗舱水、船舶生活污水和垃圾接收处理设施。

  2、生态修复行动

  (1)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积极开展海洋生物生态监测工作;继续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并向近海、外海水域延伸,争取放流品种达到30个,放流成熟品种占70%以上,放流苗种4亿尾(只);开展具有重要经济价值水生物种的人工培育;加强现有重要渔业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本底调查、监测,开展渔业资源增值放流效果后评估。

  (2)加强海岸生态修复。在崇明、浦东、金山、奉贤侵蚀岸段,实施保滩护岸工程;在崇明、金山、奉贤海岸选择示范岸段实施海岸生态修复工程;在浦东新区海岸建设生态安全防护林带,保护及恢复海岸生态系统,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打造生态宜居岸线。

  (3)研究启动海洋牧场建设。选择5平方公里海区建设海洋牧场,开展海洋生物放牧,探索防治海底沙漠化进一步蔓延的方法,促使海底局部底质生态逐渐恢复。

  3、环境保护行动

  (1)海岛生态系统保护。贯彻落实《海岛保护法》,开展以崇明岛、长兴岛、大金山岛等及其周边海域的本底调查;研究制定海岛生态指标体系,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建立市区(县)两级海岛保护信息监管网络体系,严格执行海岛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对海岛生态敏感区的封禁治理和预防保护,避免和减少人为活动对海岛岸滩地形、岸线形态、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2)水源地保护。加强青草沙、陈行、东风西沙水源地保护;重点建设青草沙水源地生态安全实时监控系统,监控水源地的生态环境,有效防止灾害性海洋生态事故的发生。

  (3)自然保护区保护。推进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段沙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和金山三岛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成保护区生态监测监视网络和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保护区周边海域开发活动的监控和引导。

  (4)佘山岛国家领海基点保护。开展佘山岛国家领海基点调查,摸清周边海洋环境状况,研究提出佘山领海基点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发展海洋科技

  坚持科技兴海、科学用海,着力建立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科技兴海平台建设,加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关键技术研究,推进海洋经济发展高新技术研究。

  1、加快科技兴海平台建设

  以建立上海市海洋科技研究中心为契机,以项目为纽带,人才为核心,整合海洋科技资源、集聚海洋科技力量开展合作研究,提高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科技兴海平台,形成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科技创新机制,加快上海临港“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2、推进海洋经济发展高新技术5个专项研究

  (1)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技术研究

  重点研究超大型原油运输船、万箱级以上集装箱船、大型液化天然气船、海洋勘测与海底布缆船舶等高技术和高附加值船舶的关键技术,加强船舶关键配套产品的开发和应用研究。

  (2)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研究

  重点开展海洋油气钻井平台、海底管线铺设检修维护设备、港口机械等高新技术的研发;大力培育深海探测、运载和作业设备的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的研发;积极开展海水淡化等应用工程装备技术、极地考察开发利用装备技术研究;深化海洋工程材料耐蚀防护技术研究;加快推进海洋工程装备专业化、标准化、模块化、智能化集成制造技术研发和应用。

  (3)海洋生物医药技术研究

  开展海洋生物不饱和脂肪酸产品研发、胶原蛋白与活性肽研发、海藻活性物质纯化与活性功能研究及其产品开发、海洋生物活性物质与海洋药物大规模筛选模型研究等。

  (4)海洋新能源开发技术研究

  开展海洋风力发电技术研发,重点研究海上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核心技术和主要部件制造技术;加强潮汐能、波浪能等海洋新能源的研究。

  (5)深水航道开发和维护技术研究

  研究长江口深水航道维护技术方案,研究北港和南槽航道整治开发方案。

  3、加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关键技术7个专项研究

  (1)海洋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研究

  开展河口海洋水动力、水质、泥沙和风暴潮数值预报研究和海岸侵蚀、咸潮入侵、海上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技术研究,提升风暴潮、赤潮、溢油污染扩散的预报和处理能力。

  (2)上海沿海海平面上升对城市安全影响及应对关键技术研究

  预测分析上海沿海海平面上升趋势;评估上海沿海理论海平面上升与地面沉降的耦合技术和效应;分析相对海平面变化对海岸防护、防汛、排水和供水安全的影响。

  (3)东海海底观测应用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东海海底观测系统规划与选址、东海海底观测布网的工程装备、东海海底观测应用系统的组网等关键技术,推动东海海底观测应用系统建设。

  (4)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技术研究

  调查上海市海岸、海域、海岛等海洋资源,研究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案,探索海洋空间开发利用和海陆联动新模式。

  (5)近岸海域环境承载能力及对策研究

  建立长江口、杭州湾海域环境承载能力模型,研究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分配方案,确定近岸海域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并提出相关保护对策。

  (6)长江口杭州湾物理模型研制

  在现有长江口物理模型的基础上,拓展建立包括长江口、杭州湾以及上海近岸海域范围的物理模型。

  (7)疏浚物、废弃物的综合资源化利用研究

  加强疏浚物、废弃物的综合资源化利用研究,提高疏浚物、废弃物的综合资源化利用能力。

  (四)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

  围绕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海洋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法规、规划、执法、应急、行政许可、信息化等方面的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服务海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加强海洋法规和规划管理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海,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上海海洋实际和发展需求,加快推进《上海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办法》等本市海洋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进程;积极组织编制《上海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上海市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上海市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金山三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规划》等,构建海洋法规和规划体系,为海洋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加强海洋执法管理

  加强海洋执法装备,研究集海监执法、海洋环境监测观测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海洋综合管理保障基地及配套船舶实施方案;建立一支基本满足本市海洋管理要求、具备独立开展海洋执法能力的海监队伍,加强海域使用执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加强其他涉海部门的执法能力建设。

  3、加强海洋应急管理

  建立海洋观测监测站网、海洋环境监测实验室、海洋综合管理保障基地、海洋环境预警信息服务平台,配备应急保障设施,加强海洋监测;完善包括海洋要素观测、咸潮入侵监测、泥沙监测和预报发布等的海洋观测预报体系,提高海洋防灾减灾能力。

  4、加强海域行政许可管理

  进一步促进海域、海岛资源科学有效配置,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基本制度,强化海洋功能区划的指导和引导作用,加强围填海计划管理和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海洋行政许可事项,提升审批效能和水平,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捷、协同、透明的海洋行政公共服务。

  5、加强海洋信息化管理

  以“数字海洋”上海示范区建设、上海市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业务管理系统建设、上海市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海洋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系统的海洋信息化应用平台,完善安全组织管理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和运行服务体系,确保海洋信息安全可控,形成以网络平台为载体、数据中心为基础,应用平台为核心的海洋信息化框架体系。

  四、保障措施(一)体制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发挥“上海市海洋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对海洋事业发展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综合协调,加强全市各涉海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环保、海洋、海事、港口、渔业等部门之间政务协同机制。逐步完善投融资、成果转化、合作交流等长效机制,加强协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激励产业发展,推动上海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机制保障

  研究制定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机制,引领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建设产学研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海洋科技创新,加强海洋高新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促进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产业化。研究制定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进行生态赔偿,维护海洋生态环境。研究制定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推进机制,加强产业引导,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布局。

  (三)投入保障

  鼓励社会各类资本投资海洋企业,吸引集聚海洋产业风险投资,促进海洋经济持续发展;加大对海洋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健全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加大海洋观测预报、环境监测、执法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提高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四)宣传保障

  借助电视、广播、报刊、书籍、网络等媒介,普及海洋知识,加强海洋意识教育宣传,尤其要加强对中小学生进行海洋意识的培养;在市民群众中树立海洋资源是国家战略资源的观念,鼓励公众对海洋开发、保护和管理的支持、参与和监督,形成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吸引优秀人才参与海洋事业;通过举办世界海洋日纪念活动、海洋科普活动等,营造海洋文化氛围,丰富和完善海洋文化内涵,促进海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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