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年9月26日开始,远洋轮船在本港水域泊岸时改用较清洁燃料,可获宽免一半港口设施及灯标费,有关宽减计划将为期3年。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表示:「为了改善香港的空气质素,政府针对多个主要的污染源头,推出了一系列共22项措施。减少船舶排放是其中1项优先处理的项目,而推出有关宽减计划,正是向这个目标迈进。」

他说:「参与宽减计划的远洋轮船在本港水域泊岸时,若将其辅助引擎、发电机和锅炉的燃油转为含硫量不逾0.5%的燃油,便可获减免一半港口设施及灯标费。有关宽减计划可以有助减少船舶废气排放,改善港口附近的空气质素。我们鼓励定期班轮公司参与这项绿色计划。」

有兴趣参与宽减计划的远洋轮船船东、营运商或其代理人,必须先为其远洋轮船向环境保护署作首次登记,有关登记将于9月17日起接受申请。由9月26日起,已登记的远洋轮船可就每船次向海事处申请宽减港口设施及灯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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