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人员检查船舶消防应急反应能力。

受国际经济环境影响,当前全球航运市场进入寒冬期,一些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行为扭曲市场机制,破坏公平竞争和正常交易秩序,成为当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毒瘤”。

安全是水上交通永恒的话题,只有长效的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为此,广东海事局在“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中,主动“亮剑”,集中力量解决水上交通最重要的安全问题,重拳斩断“利益链”,深挖“保护伞”,大力开展“打非治违”、中小海轮、砂石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等专项整治活动,采取10多项举措,着力构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和诚信体系,帮助航运企业应对困难、健康发展,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打下坚实的基础。

守护水上安全

海事“亮剑”发起专项整治

近年来,由于一些中小海轮安全管理混乱,配备不足,船体、结构等设备达不到规范要求,已经成为水上交通事故的主要船舶类型,据广东海事局2010年至目前的事故统计数据显示,中小海轮事故(5000总吨以下)占事故总数的70%以上,造成了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水上交通安全。

据了解,中小海轮基本上为私人公司所有,挂靠一些小的海运公司,这些公司只收管理费,根本没有对这些中小海轮进行管理。中小海轮的安全状况差让人触目惊心,据检查统计,广东沿海5000总吨以下船舶日常维护保养普遍欠缺,船舶设施和技术设备状态较差,有的船舶检验证书过期,特别是一些“三无船舶”逃避主管机关监管,船舶安全无法保证,在专项整治中,安全状况方面存在的问题占到总缺陷数的66.9%。

除中小海轮外,珠江口一些砂石船利用夜间涨潮时段乘潮进港,超载运输的安全状况也同样堪忧。随着广东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砂石的需求不断增加,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越来越多,由于一些砂石运输船舶设备配置较差,船员素质偏低,部分从事砂石运输的内河船舶随意靠泊装卸,给广东水上安全形势带来很大隐患。在万绿湖等重点景区,一些“三无船舶”非法载客,严重扰乱水上交通运输秩序,威胁着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旅游发展和社会稳定,成为辖区重大的水上安全隐患。

针对这一情况,结合交通运输部和广东省的“打非治违”活动,广东海事局决定从201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在辖区内开展为期10个月的沿海中小型运输船舶专项整治行动,紧紧围绕“动起来、严起来、好起来”的工作目标,剑指中小型运输船舶的安全整治。与此同时,开展珠江航运治安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江河水匪”、砂石船超载、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从而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领域掀起一股“三打两建”浪潮。

严查中小海轮

辖区水上交通事故下降逾五成

自3月1日中小海轮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广东海事局共对162家船舶代理机构和864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备案,查处1家违规船舶理货公司;累计检查中小海轮21239艘次,滞留189艘,其中有89艘中小海轮配员不足、人证不符。专项整治活动得到交通运输部的肯定和大力支持,徐祖远副部长四次对广东海事局中小海轮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专门批示和指导。

针对珠江口砂石船超载行为,广州海事局坚持“流域协作、打时间差、源头抓、中间堵、目的港查、强制卸、依法处置”的整体思路,加大对超载船舶的打击力度,出动执法人员6730人次、船艇2876艘次,检查各类船舶6287艘次,查处船舶超载违章行为205艘次,珠江口砂石船超载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借助广东省的“三打两建”活动,河源海事部门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联合渔政、交通执法、旅游监察等部门,在万绿湖景区开展了“规范船舶管理,构建平安湖区”的专项整治行动,出台规范性文件管理“三无”船舶,联合处理不规范船舶730艘,查扣各类违法船舶15艘,安全转移旅客超过160人,从源头上治理了无证船舶非法载客行为。广东海事公安局开展了“珠江航运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抓获现行案犯9人,打掉了一批犯罪团伙,维护了良好通航环境。

统计数据显示,进行整治活动以来,辖区中小海轮滞留量月均下降42.6%,船舶配员不足情况月均下降50.5%;从第一季度到第二季度,辖区水上交通事故下降53.30%,中小海轮交通事故下降71.4%,辖区安全形势逐步得到好转。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专项整治对“投机取巧”的航运企业进行了严厉打击,为遵纪守法的航运企业维护了市场,推进了中小航运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了航运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竞争,获得了航运公司、船员和船舶代理机构的一致好评。

建立监管体系

监管方式从“汗水型”转向“智慧型”

建立监管体系,是促进航运市场健康发展的保障,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广东海事局按照“把握规律,抓住重点,关注异常,给力预防”的工作思路,探索海事科技信息化和先进监管模式在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应用,力促监管方式从“汗水型”向“智慧型”转变。

广东海事局将中小海轮、采砂区和砂石船列为重点监管区域和重点监管船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研发了沿海中小型船舶专项整治管理系统,对中小海轮实行到港必查制度,发现严重缺陷的船舶,一经录入,全程进行动态跟踪监控。

在监管方式上,海事部门充分整合现有的科技信息化和网络技术,优化资源配置,用信息化带动海事监管的现化代,通过CCTV(中央监控系统)、VHF(甚高频)及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设施的充分使用,建立起“3+1”(CCTV+AIS+VHF+现场执法)的监管模式,取得良好的监管实效。还在重点水域,实施分道通航制,设置高科技的助航标志,建立起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统)、飞机和海巡船舶相互配合的立体监管模式。

同时,积极推行“5+2”、“白+黑”现场弹性工作机制,打破“朝八晚五”的工作模式,加大重点水域的夜间、周末和重大节假日的巡查力度和频率,灵活执法,与违法违章船舶打时间差,消除监管盲区。广东海事局还向高科技借力,依托“数字海事”,建立起船舶管理、船员管理、航运公司数据库,对低质量船舶重点跟踪、监督,增强专项整治现场监管力度,建立起完善、长效的市场监管体系。

构筑诚信体系

实施监管诚信备案制度

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是促进航运业安全健康发展的前提。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海事部门强化航运公司源头安全管理,将辖区中小海轮在专项整治中因配员不足及人证不符被滞留的,其船舶经营人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一律列为广东海事局重点跟踪公司名单,抄送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并对外公布。

建立配员不足数据库在全国来说也是“首例”。广东海事部门摸清船舶配员不足存在的问题,建立了全国首个船舶配员不足电子数据库。此外,实行船舶配员不足有奖举报制度,则进一步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及时消除中小海轮航行安全隐患。

广东海事部门还实施船舶代理机构备案制度,对辖区运输船舶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了摸底和备案。将遵章守法和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代理列入白名单,将违规违章、投机取巧及所代理的船舶多次出现配员不足的代理列入黑名单,对上了“黑名单”的船舶进行重点跟踪,实行全程检查。

积极倡导诚信文化建设,广东海事局还制定出台了《广东海事局安全诚信公司管理办法》,几年来,通过航运公司自荐申报、海事部门审查推荐、主管机关审核评估,先后培树和评选出了9家“安全诚信公司”。努力打造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航运市场经济氛围。

“打建结合,以打促建”,广东海事部门不仅在“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中取得丰硕的成果,而且在水上交通安全领域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和诚信体系,从而促进广东航运市场的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幸福广东的建设奠定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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