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8日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

(1)通过技术创新,加快海洋船舶工业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2)以国家级产业园区为依托,以重大技术突破为支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巩固壮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海水利用业,有效提升产业竞争力。规划提出完善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投融资政策。

规划要求船舶工业:

(1)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大型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等主力船型的优化升级,重点研发系列化大型及支线液化天然气船、液化石油气船、特种工程船舶、豪华客滚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发展新型高性能远洋渔船、海洋调查船、冰区船舶,培育豪华邮轮、旅游观光游艇等品牌产品。

(2)进一步完善船舶配套产品研发体系,提高船舶配套产品本土化装船率,重点研发船用柴油机、轴舵系统、通信导航系统、甲板系统及废物处理设备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船舶配套产品。

规划要求海洋工程装备:重点研发新型、深水装备及关键配套设备和系统,突破设计制造核心技术,重点发展半潜式钻井平台、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生产平台、浮式生产储卸装置、钻井船、物探船、起重铺管船等装备,全面提升海洋平台电站、动力定位系统、钻井系统、水处理系统、油气处理系统及水下采油、施工、检测、维修系统等设备配套能力。

结合此前发布的《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2011年数据,我们判断:(1)2015 年船舶工业销售收入要从2011年的7232 亿元提高到12000 亿元,2012-2015 年均复合增长率13.5%;(2)船舶配套业销售收入要从目前852 亿元提高到3000 亿元,2012-2015 年均复合增长率37.0%;(4)海洋工程装备收入要从目前300 亿元提高到2000 亿元以上,2012-2015 年均复合增长率60.7%,国际份额要从目前7%提高到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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