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日以来,一直在行业整体寒冬中煎熬的浙江省象山县海运业,充分感受到了“营改增”政策阳光的暖意。据最新统计,从去年12月试点开始到今年第三季度末,该县海运企业共实现营业额2.95亿元,应税销售2.36亿元,实际缴纳增值税515.3万元。而按税改前标准测算,企业则需要缴纳税款982.4万元。

“如果加上国际航线部分的退税,试点10个月来实际为象山海运业减负500多万元。”该局局长王万坤介绍。“营改增”作为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内容,试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试点以来共为全县1270家企业减负3250万元,纳税人减负率达到98.6%。

浙江省宁波市地处我国大陆海岸线中段,濒临东海,岸线资源丰富,经济腹地广阔,海洋运输业是该市重要的经济增长引擎之一。象山县则是该市延伸入海的一个半岛型区域,全县海域面积5335平方公里,海岸线长800公里,拥有我国著名深水良港和国家级中心渔港。

“营改增”的意义不仅仅局限于减轻了税负,更重要是使税制体系得到优化,从而引导和助推相关产业行业的发展。其中,帮助象山海运业度过困难期就是典型一例。近年来,海运业形势异常严峻,企业经营普遍出现大面积亏损。宁波银星海运有限公司算是象山县海运业中运营较为稳健的一家企业,今年产生航运利润400多万元,但是扣除1000多万元的固定资产折旧,企业依然亏损600万元。

“由于国际国内海运行业整体不景气,大部分企业亏损严重,这是不可避免的事。但是公司今年的国际航运业务得益于‘营改增’试点非常明显,不仅有效减少了资金占用,还可以享受油款退税等政策。”公司董事长吴永飞介绍。试点10个月来,银星公司实际减少税款38.5万元,还享受油款退税62.4万元。如果按原营业税标准计算要缴236.5万元,其中先征后退部分195.3万元。“减少这近两百万元的资金占用,确实在这种困难时期给公司减轻了不少压力。”吴永飞感慨地说。

宁波永正海运有限公司则在购买新船时享受到242.2万元的税款留抵,有效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今年初,公司筹资近两亿元买了一条载重5.28万吨新船,扣除可留抵部分,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就很少了,如果按照原营业税测算则需要缴税250万元。公司负责人认为,“这种税款留抵政策,对企业扩大规模,持续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不可否认,“营改增”后,在海运业景气指数提高、企业盈利状况良好的情况下,部分企业的税负可能会比改革前略有增加。但是对此,大部分海运企业负责人表示理解,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企业普遍的反映是,“在困难时期税负降下来,是对企业的雪中送炭,这很有必要;在效益好的时期,适当增加税负,企业为国家、为社会多做点贡献,这也是应该的”。与此同时,相关企业也呼吁进一步完善“营改增”政策,优化税率结构,规范行业管理,进一步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竞争公平、税负合理、管理有序的环境。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