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要深化海运改革开放,推动海运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稳妥开展外商成立独资船舶管理公司、控股合资海运公司、海员外派机构等对外开放试点。

《实施方案》从加快海运结构调整、加快航运服务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港口升级和现代物流发展、积极推进海运绿色安全发展等9个方面提出了60项任务措施,着力促进海运发展提质增效,切实把国家海运发展战略部署落到实处。

根据《实施方案》,今明两年,交通运输部将陆续出台航运服务业发展意见、评估完善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政策、建立海运市场信用体系等。推动海运企业兼并重组、提升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能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运体系。

《实施方案》提出,加快淘汰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经济高效船舶;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内航运企业和船舶从事国际运输,加强国内沿海客船、危险品船运力调控,引导运力有序投放和合理增长。同时,要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从事海运业务,有序发展中小海运企业,支持民营企业、中小海运企业合作发展和联合、联盟经营。

《实施方案》明确,要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加快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推进口岸便利化。积极推进现代化物流发展。

在加快建设全球海运网络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资海运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积极参与国际相关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构建海上支点和服务网络,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港口建设和运营商、全球物流经营人。积极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加大重要国际海运通道和北极事务的研究和参与力度,支持企业参与北极航线的运行,加强国际海运保障能力建设。

《实施方案》还提出,推进并规范海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深入开展危险品运输、中韩客货班轮运输等专项整治。对列入“黑名单”的船舶、老旧运输船舶进出我国港口进一步加强港口国监督检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海上搜救、海上溢油和危化品泄漏等监测与处置能力。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