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产能牵一发而动全身

传统制造业企业通常为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是保证地方财政收入和就业水平的关键因素。在淘汰落后产能的主基调下,促使部分企业退出市场或者资源整合重组,都会伴随产生一系列事关民生的社会问题。

钢铁行业是传统制造业的代表,属资源密集型行业,在钢铁开发的基础上,形成了完善的产业链条和庞大的企业规模,通常为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运用行政化手段推动煤钢行业进入产业发展周期的新阶段,短期内会对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和就业拉动带来消极影响。

而对于短期经济指标的追求,激励着地方政府支持钢铁行业扩大投资,与去产能的经济大潮相背离,降低行政化去产能手段的实际执行力,使去产能操作起来面对更多的阻力。

另外,在去产能的过程中,就业是重中之重,是必须关注的民生问题。

信贷政策是重要的配套措施。去产能必然伴随着企业规模的缩小、营业收入的降低,以市场化的角度来看会影响企业的再融资能力。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配套规则没有及时更新配合,新形势下旧的信贷政策将增大去产能的机会成本。

配套措施是去产能的关键

国务院关于钢铁和煤炭两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两个文件印发以来,财政部、人社部、国土部等部门制定了八个专项配套政策文件,目前已经印发四个,未来还会有财政、环保、税务、质检等另外四个方面的配套文件出台。财政方面,未来两年1000亿元中央工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是最受关注的领域。

从微观调研情况来看,各地在切实落实去产能政策,但从执行层面来看可能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价格恢复导致的复产激励,去产能不彻底导致随时有反弹压力;二是上报的去产能目标或与实际落地情况存在偏差,事实上上报目标与争取专项支持资金有关,是否具体落实还要等待配套措施的落地情况。

政策的实施应该更加彻底、坚决,三个问题是关键:第一,去化的产能使其失去复产可能性;第二,差别化信贷政策保障优质产能健康存续;第三,解决好人员安置问题。

去产能的对象方面,以效率为标准,不以公司属性一刀切。整体来看,目前的信贷政策对国有企业相对宽容,对民营企业比较苛刻,导致民营企业在再融资方面处于劣势地位,一些经营效率尚可的民营企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无法持续生产,但部分生产效率低的国有企业由于再融资能力强,依然占用大量的社会资源。以市场化的原则去产能,应以效率作为衡量标准,不要让落后产能占用社会资源。

信贷政策方面,应多渠道并举。当前由于债券市场违约事件多发,债券投资人风险偏好降低,导致过剩行业通过直接融资市场融资难度加大,4月有约60期债券取消或推迟发行,涉及金额近600亿元,其中多数为过剩行业。由于这些行业自身现金流创造能力差,偿债严重依赖借新还旧,在这种背景下,通过银行信贷补充直接融资显得非常重要。一旦企业发生阶段性违约,将导致其彻底失去在债券市场融资的能力,甚至影响到该地区其他企业的再融资能力,信用风险将可能演变为系统性风险。

人员安置方面,应根据地区特点差异化处理。钢铁、煤炭行业的大型国有企业人员负担重,许多企业的员工人数在10万人以上,如果不妥善解决,将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对产业结构较为单一的地区,可以吸收就业的新兴行业较少,内部转岗困难,需要依赖更多的财政支持实现人员的分流。对于产业结构较为多元的地区,尽量通过转岗培训,实现人员分流,重点发展第三产业,支持教育、医疗等行业发展。

总之,在钢铁等传统制造业产业去产能的过程中,应综合利用各种手段,关注经济发展和人员安置等全部问题,为产业后续坚实发展铺路奠基。应落实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政府联合金融行业,确保去产能过程中经济平稳发展。企业明确去产能以实现产业升级的目标,断臂求生,响应行政指令。同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齐心协力,对相关企业进行奖补,妥善处理人员安置等相关问题,引导鼓励企业寻求转型升级,以综合性的手段,达到去产能的现实目标,完成结构性调整,保证未来产业升级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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