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航运业发展悖论谈国际航运法规发展趋势

本文将撇开英国退欧事件,阐释国际航运业的发展趋势及该趋势对于国际航运法规可能产生的影响,且从中国航运业现存的“发展悖论”,来谈一谈国际航运法规面临变革的可能性。

一、中国航运相关各方的经营困境和发展悖论

当今世界的航运领域,中国是一个无法被忽略的重要因素。但是,同样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就是当前中国与航运相关的产业,无论是船东,还是货主,以及服务于他们的各种代理商、经纪人,还有供应商,与他们的欧美同行相比,生存状态普遍更为困难,原因何在?

很多人说,这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大家公平竞争,效率比拼的结果,跟航运法规有什么关系?其实不然,规则适用往往对于最终结果会有重大影响。

大家在同一赛道上比赛,其实各自的出发点是不一致的,后来者要对先发者实现赶超,要么找到新的工具大幅度提升效率,要么等先发者在弯道慢下来时找准机会实现超车,或者是争取到对自己更有利的适用规则,除此之外,几乎别无他法。

如果在一国的环境,或在特定的国际组织之内,监管方有时候会通过规则,对领先者实行限制,如美国政府对AT&T等巨无霸公司的拆分,或者国际乒联通过修改乒乓球尺寸和球拍胶水来限制中国队一家独大的局面等等,就是通过对领跑者的限制,给予后来者更多的机会,以保持各方的相对均衡。而显然,国际航运的现行法规,是缺乏此类的制度安排,而且好像也没有改弦更张的打算。

事实上,本人对于英国航运法律的严谨和精致是高度认同的,只不过,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单一市场环境中,是规模较小的后发者更容易熟悉规则,还是规模较大的先发者运用规则更熟练呢?对于资历尚浅的后发者而言,是简单实用的法律更好用,还是精巧复杂的法律更为适合?

对照中国航运从业者的发展历程,笔者归纳了一下,基本上存在以下几个发展特点:

1、整体起步较晚,后发优势不强;

2、参与主体众多,个体规模较小;

3、经济总量很大,规则话语弱小。

上述特点,形成了中国航运各方从业者的发展悖论,使得中国航运参与方,在经历了短期的快速发展之后,大部分企业都陷入了经营困境。今后如果不试图从规则层面进行改变,跳出这一发展悖论,而是心存幻想等待所谓的“市场周期性反转”,那么,笔者可以断言,其中相当比例的航运相关企业,有可能是等不到那一天的;其余企业即使苦苦挣扎等到了那一天,也只是跟在人家后面分得点残羹冷炙而已。

所以,就中国的航运从业各方的诉求而言,改变国际航运规则刻不容缓。

二、国际航运法规变革的契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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