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118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李长印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董强董事委托陈民俊董事代为投票和签署相关文件并出具了委托书,钱建平董事、孙波董事委托张必贻董事代为投票和签署相关文件并出具了委托书;范有年董事委托王德宝董事代为投票和签署相关文件并出具了委托书;张士华董事委托陈丽京董事代为投票和签署相关文件并出具了委托书。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10.04亿元,比上年同期同口径增长14.22%;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37亿元,比上年同期同口径增长13.31%;基本每股收益0.47元,比上年同期(0.18元/股)增长159.24%,比上年同期同口径增长11.9%。

  表决结果:1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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