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地方海事局、港口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水上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部决定于2006年5月10日至8月18日开展“水上危险品运输‘百日会战’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解决2005年全国开展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水上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同时,通过集中优势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水上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水上安全形势稳定。现将《2006年水上危险品运输“百日会战”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2006年水上危险品运输“百日会战”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http://www.msa.gov.cn/Upload/2006_05_23_16_23_14_7968750.doc
详见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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