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浙江松阳县西屏镇的刘先生是一位钓鱼的发烧友,为了能在江河湖泊中大展身手,2010年4月27日,刘先生网购了大连一家游艇公司的一艘3米6规格的木质地橡皮艇,双方商议由某物流公司运送橡皮艇。

    由于网上某支付方式有金额上限,刘先生遂通过银行转账付清了3300元的货款,2010年5月5日该物流公丽水分司电话通知刘先生前去提货。刘先生当时工作比较忙,就委托松阳县某快递公司代替自己前去丽水提货。

    第二天,松阳该快递公司电话通知刘先生前去提货。放下电话,刘先生兴冲冲地开车到快递公司提货。一见到货物,刘先生立马傻了眼,货物的外包装已经破损,而且从货物外包装的长、宽、高看,怎么也无法装下一艘3米多长的橡皮艇。刘先生当即表示拒绝收货,快递公司当着刘先生的面把货物包装打开,装的居然全是破纸板和泡沫。

    刘先生遂打电话给游艇公司和物流公司,双方都坚持完好无损地移交了货物,并有签收单为证。而快递公司则坚持称,当时在该物流丽水分公司提货时包装就是如此破损,快递公司的司机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货,只对了货号,就把货提走了,并且从包装的破损处也不可能拿走一条三米多长的橡皮艇,因此拒绝赔付。无奈之下,刘先生只有一纸诉状把快递公司告上了法院。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后指出,快递公司的收货司机没有仔细的验货,在货物外包装严重破损的情况下,签收了提单,主观上有一定的过错。同时,进行网购的刘先生,对不了解的网上公司采取先付钱后收货的交易方式,对于网购缺乏足够的风险意识,也有一定的过错。通过调解,快递公司同意补偿刘先生购货款800元,刘先生表示今后网购时一定会加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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