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地方海事局直属海事处组织执法人员对苏州河辖区的渡船、游览船及游艇开展全面安全检查,以确保辖区船舶及乘客的安全。检查人员重点对船舶证书、航行设备、救生设备、船员操作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海事部门要求相关单位深刻吸取太湖游艇事故的教训,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海事部门要求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同时,船舶应具备齐全有效的证书,按规定配备合格足数的船员,并符合船舶安全航行的相关条件。

此外,海事部门要求各渡船、游艇必须按规定配备合格足数的救生衣及救生圈,并张贴救生衣穿着示意图,配备足数的儿童救生衣,乘客必须按规定穿着救生衣。严禁船舶超载,开航前必须向海事部门申报,按照海事部门核定的航区航行,严禁超越航区航行。船舶应按规定安装桥梁防撞报警系统,在航行时应保持开机和正常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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