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本市着力打造中国北方游艇产业中心,一批国际级游艇码头、俱乐部也都在规划建设之中。《天津市游艇管理暂行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设立游艇俱乐部应具备游艇维修、排污回收、应急救援等8个条件。

  据悉,本市滨海新区的首个游艇俱乐部将正式运营。目前,会所主体建设和码头泊位建设等都已基本完成,已有82个游艇泊位供游艇停靠。预计未来3年内,东疆港区将建有200个至300个游艇泊位。根据规划,未来滨海新区将发展中心渔港、滨海旅游区、东疆港区、海河外滩四大游艇俱乐部,建设海上休闲总部,新区游艇泊位将达到3000个以上,将形成游艇制造、游艇会展、游艇俱乐部三大产业并举的游艇产业集群,成为华北地区一大游艇产业基地。即将实施的《天津市游艇管理暂行办法》将为本市游艇产业发展提供依据。《办法》规定,游艇俱乐部设立应具备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发布航行安全信息能力等8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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