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2015上海邮轮旅游节在吴淞口国际邮轮港拉开帷幕。上海市副市长赵雯启动上海邮轮旅游示范合同推广使用活动。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肖贵玉、市旅游局局长杨劲松、市工商局局长陈学军等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有关口岸查验单位领导,宝山区区委书记汪泓,区委副书记、区长方世忠,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朱礼福,副区长赵荣根、袁罡等宝山区领导以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高校领导出席活动。

市副秘书长肖贵玉在活动中致辞,他说,近年来,邮轮产业作为一项新兴产业,在发展迅猛的同时,也有了成长中的烦恼。对于在邮轮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需要邮轮公司、旅行社、港口码头各方经营者的守法、规范经营,需要旅游者的文明、理性出游,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治理能力的提升,也需要对邮轮旅游文化的理解和培育,对引起社会关注的邮轮旅游纠纷的预防和解决,需要合同、法规、诚信建设多管齐下。今年8月份,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上海市旅游局推出了《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5版)》,进一步明确了旅行社和游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突出规范了邮轮旅游产品说明、文明行为规范、船上礼仪、涉及旅游者安全等条款,进一步提示了邮轮旅游可能存在的风险,对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情形,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解决方案。在邮轮旅游活动中,还要逐步提高对该合同的使用率,最终能达到全覆盖。希望大家一起努力,抓住机遇,乘势借势,共同培育海上丝绸之路邮轮旅游的“全球市场”、共同打造海上丝绸之路邮轮旅游的“中国品牌”、共同建设海上丝绸之路邮轮旅游的“上海枢纽”,通过对接国际标准,完善母港功能,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打造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再添助力。

区委书记汪泓在致辞中表示,2015年,宝山区邮轮产业发展取得多项成就,靠泊总量实现新突破,经营状况远超预期,邮轮码头后续工程顺利上马,邮轮产业链进一步延伸。上海邮轮旅游节是一个推广邮轮旅游,培育邮轮旅游文化的重要窗口,更是推动上海乃至中国邮轮经济蓬勃发展的重要平台。到目前已成功举办了三届,取得很好的社会影响和公众认知,今年的上海邮轮旅游节以《上海邮轮旅游示范合同》推广使用活动为主题,更凸显了对产业发展中的指导意义。

在上海邮轮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邮轮遇不可抗力的承运纠纷处理等问题。为更好的解决该问题,化解矛盾,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都做出努力。示范合同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突出规范了邮轮旅游产品说明、文明行为规范、船上礼仪、涉及旅游者安全等条款;进一步提示了邮轮旅游可能存在的风险,对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情形,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解决方案;进一步限制了补充条款内容,合同规定补充条款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杜绝可能制定的新一轮霸王条款。本次上海邮轮旅游节的主题活动就是对本《合同》进行宣传,助推邮轮旅游规范化的风尚。

活动中,有关专家对邮轮旅游示范合同进行解读,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五家知名旅行社与游客签订了《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5版)》,市旅游行业协会成员和市民代表发表文明旅游倡议,市区有关领导向文明旅游志愿者队伍授绶带,市工商局和宝山区领导为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成立揭牌。

2015上海邮轮旅游节作为上海旅游节的市级重点活动,于9月20日至10月6日以“乐享邮轮·乐游宝山”为主题,举办七项系列活动,充分发挥节庆活动的载体作用,弘扬文明旅游精神,促进邮轮产业链要素集聚,丰富宝山邮轮新城形象和内涵,为市民游客带来邮轮旅游精彩体验。

近年来,上海的邮轮旅游快速发展,邮轮旅游成为广大消费者出境旅游选择的新宠。今年1-7月,以上海为母港的游客人数达到84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5%。作为国内首个“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推动邮轮旅游健康发展是上海建立“四个中心”之一的国际航运中心必不可少的内容,是上海打造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重要抓手。为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上海市旅游局共同制定了《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5版。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投入使用,对规范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明确邮轮旅游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保护邮轮旅游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创邮轮旅游美誉,树文明旅游新风,促进上海邮轮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5版)主要特点有:

一是注重保障旅游者的旅行安全。合同明确,旅行社应对旅游中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适当措施;游客应当遵守邮轮旅游产品说明及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要求,自觉参加并完成海上紧急救生演习,对有关部门、机构或旅行社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二是强调文明旅游要求。合同明确,游客应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遵守邮轮旅游产品说明中的要求,尊重船上礼仪和岸上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三是着重化解旅游纠纷。邮轮旅游受天气影响较大,实践中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程延误,靠港时间缩短甚至取消的情况屡见不鲜,游客采取罢船等过激措施要求船方或旅行社赔偿,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合同按照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设定双方权利义务。首先,合同保障游客的知情权。合同约定,当发生延误或不能靠港等情况时,旅行社应当及时向游客发布信息,告知具体解决方案。其次,合同体现自愿协商原则。对行程前发生不可抗力的,游客在合同中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最后,合同突出公平公开。合同区分了行程前或行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两种情况,分别设定了延误不足一天,无法停靠目的港以及自然天数减少三种情形的处理方式,如延误不足一天的,则由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退还旅游费用的金额,避免了事后因约定不明,引发群体性纠纷。

四是突出擅自转团责任。合同对擅自转团进行约定,并强调了旅行社的责任。合同明确,旅行社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游客在行程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应全额退还已收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的15%支付违约金;游客在行程开始当日或者行程开始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的25%支付违约金。

五是提醒当事人购买保险化解意外风险。在调研走访中,我们了解到邮轮旅游人数众多,一艘邮轮多则四五千、少则两三千,同一时间,大量人员聚集,容易发生意外。为此,合同第三条特别设定了保险条款,旅行社应当提示游客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邮轮旅游意外保险,以化解因旅游中出现意外而带来巨额的赔偿责任纠纷,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推行使用,有利于维护广大游客、旅行社的合法权益,有助于邮轮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在此,工商、旅游管理部门提醒游客和旅行社自觉规范使用邮轮旅游合同,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邮轮旅游节期间,希望广大邮轮游客广泛能参与到文明旅游、乐享邮轮的氛围中来,参与由上海水上旅游促进中心、上海国际邮轮经济研究中心、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公司等联合举办“文明出行·爱在邮轮”邮轮旅游影视作品征集展映活动,从游客的视角来解读邮轮旅游内涵,展示邮轮文化体验,塑造文明游客形象。另外,为使更多市民游客了解与分享宝山旅游发展的成果,邮轮节将陆续推出“乐享邮轮·乐游宝山”旅游体验日活动、“宝山寻宝”微旅行、宝山区餐饮烹饪技能比赛和网上邮轮旅游节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的互动,为市民、游客打造多样化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休闲旅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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