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南沙区文广新(体育、旅游)局制定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邮轮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对在南沙区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在南沙缴纳税收的邮轮公司最高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500万元。

据了解,邮轮扶持办法则面向邮轮港(码头)经营企业、邮轮组织、旅行社,设有落户奖、服务平台奖励、办公用地补贴、航线奖、交通接驳扶持、推广补贴、保险补贴、组织游客扶持等几大类。其中比较重量级的扶持奖励政策包括:航线奖,对于在南沙开辟对邮轮而言为新航线且安排航次超过12次的邮轮公司,区分3种航线类型进行扶持:将南沙作为始发港的,每条航线100万元;将南沙作为访问港的,每条航线80万元;2日1晚短途航线的,每条航线40万元。

邮轮扶持办法还对旅行社组织游客进行扶持:对年度组织超过2000位境内游客搭乘以南沙为母港始发国际邮轮出境游的旅行社,给予每人次最高50元扶持,每个旅行社最高扶持200万元;对安排邮轮游客在南沙区内酒店/宾馆住宿的旅行社,按每人次每天150元予以扶持,每个旅行社每年累计不超过150万元。

来源:中国水运网作者:龙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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