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移民局等十部门联合制定印发的《关于促进我国邮轮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35年,我国邮轮市场要成为全球最具活力的市场之一,邮轮自主设计建造和邮轮船队发展取得显著突破,体系完善、效率显著的邮轮产业链基本形成,邮轮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对城市转型、产业升级、经济发展和人民消费的支撑力和保障作用显著增强。

我国邮轮发展前景可期:

一是,条件具备,潜力巨大。我国具备了邮轮经济发展的条件,并且蕴含着巨大的潜力,皇家加勒比、歌诗达、丽星、地中海等邮轮公司相继在中国设立办事处和经营性机构。

二是,出境旅游快速发展,为邮轮提供了巨大客源市场。旅游业内人士预测,到2020年我国出境旅游人数将超过1亿人次,如果出境的旅客有5%选择邮轮旅行,就几乎等于现在的一个欧洲市场。

三是,邮轮码头建设加速。我国沿海主要港口都已经认识到邮轮经济所蕴含的商机,纷纷提出邮轮产业发展计划,建设邮轮母港,希望能够吸引国际邮轮靠泊。

条件具备,我国邮轮产业具备了起飞发展的实力,于是《意见》提出了邮轮各相关主要产业发展目标:邮轮旅客年运输量要达到1400万人次;具备大型邮轮设计建造能力,相关配套装备制造业全面发展;邮轮供应、物流配送、信息服务等服务功能齐全;本土邮轮船队要具有一定规模;邮轮航线产品丰富,沿海邮轮市场基本形成;邮轮港口布局合理,设施功能完善,衔接顺畅,服务水平达到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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