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轮的国际化航行特点,决定了邮轮在不同国家涉及出入境和口岸管理的问题。当前,我国在邮轮口岸环境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尤其表现在我国邮轮物供企业向过境邮轮供应物资时享受出口退税遇梗方面。

出口退税政策是我国为促进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竟争、鼓励出口企业购买国内料件扩大内需,进而促进和拉动区域经济发展而做出的政策设计,出口退税率可达17%。但是,目前这项优惠政策,在我国船供向境外邮轮供应物资时却不能享受,因为我国邮轮船供是参照普通货轮物资供应的,被视作非贸易行为,不能享受出口退税。这就增加了中国邮轮船供的成本,削弱了中国船供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有业内人士曾透露,“中国船供企业为远洋邮轮提供的物资价格比国外高28%~33%,这样会白白流失市场,把一大块产业送给韩国、日本……”还有业内人士表示,尽管目前是微利状态甚至亏本,但又不能不做,因为邮轮物供市场潜力巨大,一旦退出恐难进入……”那么,怎么留住这块大蛋糕呢?国内一些地方开始尝试破局。

如上海市宝山区成功申报了“上海国际邮轮产业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区”,探索发展邮轮船供的保税试点,使中国的邮轮船供业能与国际同行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再如厦门海关也探索了邮轮保税物供“整进散出”模式,即根据邮轮运作计划,提前统一采购保税供船物料,申报进境后存放在保税仓库中,按各航次的实际需求分批供船,相比之前保税货品整柜申报进境、整柜供船的“点对点”模式更为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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