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能效管理计划》验证工作正式开启
根据IMO 《防污公约》附则 VI 修正案要求,2023年1月1日前,每艘5000总吨及以上的碳强度评级船舶须在船保存经验证的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第III部分以及符合性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