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修别墅 南沙港口公司原老总被判6年
记者 郭海燕 实习生何璧报道 原广州南沙港口公司董事长王文峰与姐夫刘军因在选定施工队时,共同收受包工头81万元“好处费”
南沙港口公司老总受贿39万 赃款用于装修别墅
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王文峰,将工程交给姐夫认识的包工头承接,并伙同姐夫收受了81万元贿赂款,其中王文峰分到34万余元,再收其他包工头奉上的5万元贿赂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