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及其关联方出任的董事(朱宁、李万锦、余俊、丁文锦和姜庭贵)系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没有参与此项议案表决。中长燃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
北海港公司今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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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船国际: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4.同意本公司向子公司广州永联钢结构有限公司就新加坡电厂合同提供保函,合同 国先生及执行董事陈景奇先生和陈激先生)均表决赞成,其中独立董事德立华女士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