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通报海事审判典型案例(六)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对此案的改判,确定了如下原则:1、一切险并非列明风险,而是非列明风险。2、保险标的的损失必须是外来原因造成的。3、外来原因应当限于运输途中发生的。该判决对一切险范围的认定,对此后司法实践的统一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