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员“人权法典”效力几何?
2015年11月12日,我国正式向国际劳工组织递交《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批准文书,完成了我国政府批约环节的登记注册,标志着我国正式批准加入《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该公约将于2016年11月12日正式对我国生效,日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郑和平再度对公约进行了解读。
海事局副局长郑和平解读《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
2月16日,交通运输部网站特邀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郑和平就《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内容、批准公约的意义、下一步履约安排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
郑和平:建设海员强国需全社会共同努力
【中国海事服务网讯记者刘沁源】7月10日,中国国际海员论坛在宁波举行,论坛上,中国海事局副局长郑和平表示,海员是海运强国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