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决定的
海关总署于2018年4月28日公布了《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38号)和《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39号),对机构改革所涉及的73部现行规章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货规》和《港规》被废止对国内航运有何影响?
《货规》和《港规》被废止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和港口作业合同法律依据面临考验。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理货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
交通运输部27日发布公告称,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理货人员等从业资格许可的要求,该部决定废止《关于印发等三个办法的通知》(交水发[2007]5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