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地方海事多举措贯彻落实取消“七项”收费新政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起,取消船舶港务费等7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为贯彻落实好此次收费取消工作,响水县地方海事处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