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停靠沪港船舶需用低硫油,预计PM2.5减排约10%
记者获悉,上海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近日发布了《关于上海港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的通告》,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船舶在上海港区域靠岸停泊期间(靠港后的一小时和离港前的一小时除外)应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每吨中硫含量不超过0.5千克)的燃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