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影响下船舶建造项目“不可抗力”实操指引
受“新冠”疫情影响,相关地区政府或有关部门采取了延迟复产复工、限制人员、车辆入境、流动等疫情防控措施,因造船企业多具有劳动密集特性,其生产、经营活动势必受到上述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无法按计划恢复生产、确保船舶按约交付,船企将面对履约风险。本文系针对船舶建造项目遭受“新冠”疫情应对问题的解答,仅作为一般性参考意见,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至单一船舶建造合同应当根据个案情况具体分析,综合考量国内外现行法律规定及当事人合同约定,加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