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企业注意:辽宁出台“最严30条”!防止境外疫情高风险地区经水路输入
随着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辽宁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作出反映,特制定《辽宁省港航企业防控境外疫情输入三十条》,对港口企业、航运企业分别提出“五清楚”“五不得”“五必须” ,防止境外疫情高风险地区经水路交通输入辽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