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4日,交通运输部制定印发《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17﹞1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17项任务要求,包括完善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规划、建设生态友好的绿色航运基础设施、推广清洁低碳的绿色航运技术装备、创新节能高效的绿色航运组织体系、提升绿色航运治理能力、深入开展绿色航运发展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航运的绿色发展,牵涉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船舶和绿色运输组织方式等四个层面的目标及举措,而笔者更为关心的是绿色运输组织方式。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长江运输组织优化具备条件,欧美国家更为流行、更加绿色低碳的驳船运输方式是否能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得以复兴值得深究。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