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运协会(ICS)同意开展一项协调活动,旨在说服欧盟调整其单方发布的船舶二氧化碳排放监控规则,使之与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批准的全球二氧化碳强制报告制度相一致。

该项协调活动瞄准欧盟的主要机构,包括各成员国、议会和欧洲委员会。此外,ICS还将会与欧洲船东协会紧密合作。ICS表示,他们还试图获取美国、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等非欧盟国家的支持。

ICS主席Esben Poulsson说:“航运业是一个全球性产业,为了营造一个真正公平的竞争环境,航运业需要全球性的规则,否则航运业将迎来混乱。ICS的成员们十分赞同4月份被国际海事组织全体成员国投票通过的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制度,该制度将会使航运业为减少全球范围内二氧化碳排放做出突出贡献。”

据ICS消息,欧盟对于船舶排放二氧化碳的监控、报告和核查规则在2015年获得通过,且将会在三年内全面实施。在2017年左右,所有从事欧洲贸易的船舶,包括非欧盟船旗的船舶,都将在法律意义上被要求遵守该规则的一些条款,

然而,欧盟规章有一条条款规定:欧盟委员会有权力建议调整欧盟的相关规则,确保相关规则与IMO通过的任何相似制度保持一致。

Poulsson补充道:“真正影响航运业的关键是,如果欧盟拒绝调整该规则使之与IMO的相关规则保持一致,随着该规则的实施,其他政府将会视其为一种信誉极差的表现,这将可能会抑制IMO制定其他措施来进一步减少船舶二氧化碳排放。”

Poulsson说:“虽然海上货运量在不断增加,但航运业从2007年至今已经减少了大约10%的二氧化碳排放。油价自一月份以来已经上涨了80%,这巩固了每一个船东尽全力减少油耗的想法,因此将进一步减少船舶二氧化碳排放。”

Poulsson最后说:“值得反复提起的是,航运业作为全球性产业,我们需要一个全球性的制度,只有IMO有资格制定这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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