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港口想收垃圾处理费,法院:不行!
据外媒报道,肯尼亚一家法院裁定,该国蒙巴萨郡政府无权向停靠蒙巴萨港(Port of Mombasa)的船舶征收《蒙巴萨郡固体废物管理法》(Mombasa County Solid Waste Management Act, 2021),并撤销相关法律条款及肯尼亚港务局(KPA)用于执行收费的客户通知。
该费用原以7天为计费周期,最高约1500美元。在判决未被上诉或暂缓执行的前提下,挂靠蒙巴萨港的船东和船舶经营人无需按该标准缴费,短期收费不确定性下降。

这项收费源于2021年《蒙巴萨郡固体废物管理法》,2023年修正案进一步授权按船舶总注册吨位计费:每100总注册吨位(GT)2美元,最低200美元,每7天最高1500美元。豁免对象包括非商业政府船、KPA自有船、仅在海港内运营的授权渡轮、500GT以下船舶,以及在肯尼亚港口间贸易的船舶。蒙巴萨郡政府指定KPA代收,并称已咨询东非托运人理事会且获得支持。
2024年,蒙巴萨居民Ruwaida Hussein提起诉讼,主张该收费没有对应服务、未经充分公众参与,并与肯尼亚在《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下的义务不符。蒙巴萨郡议会抗辩称,该收费体现污染者付费原则,属于合法服务费。高等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主要主张。
法院认为,蒙巴萨郡政府未能证明其实际提供了废物接收服务,也没有运营经认证的港口废物接收设施。收费仅因船舶停靠而征收,不论船舶是否排放废物或使用接收设施,因此实质上是停靠费,而非废物管理服务费。根据肯尼亚宪法和《蒙巴萨郡政府法》,郡只能对实际提供的服务收费;该收费还缺乏议会法案授权,并可能干扰国家港口和国际航运相关的跨郡经济活动。
从航运业角度看,该判决直接减轻了挂靠蒙巴萨港船舶的潜在费用负担,但不免除船东和经营人在MARPOL等规则下的船上废物管理义务。船舶仍需妥善处理船上废物,并核实港口接收设施是否认证、收费是否有合法依据。
对班轮公司、散货船和油轮经营人而言,未来若肯尼亚蒙巴萨郡政府或其他地方机构再试图对国际航运征收环境类费用,必须证明服务真实存在、设施合规、程序合法,且不损害国家港口竞争力和跨郡经济流动。此案也为其他港口处理地方收费与国际航运规则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