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kyo MOU船旗国与RO绩效计算规则将发生重大调整!
海事服务网CNSS获悉,东京谅解备忘录(Tokyo MOU)10月9日在其官网发布通知,将引入一套新的船旗国和认可组织(RO)绩效计算方法,从而改变其年度报告中对二者的评估方式,以及在新检查机制(NIR)下用于确定船舶风险等级的方式。

根据修订后的方法,船旗国和认可组织将依据其滞留率与区域平均水平的比较,被划分为高、中、低绩效三类。具体分类取决于各滞留率是低于区域平均水平、达到或超过该平均水平但低于其两倍,还是等于或高于区域平均水平的两倍,具体如下:
滞留率低于区域平均滞留率的船旗国或认可组织,为“高”绩效;
滞留率大于或等于区域平均滞留率、但低于区域平均滞留率两倍的船旗国或认可组织,为“中”绩效;
滞留率大于或等于区域平均滞留率两倍的船旗国或认可组织,为“低”绩效。
用于计算船旗国或认可组织滞留率及区域滞留率的数据期间为最近三个日历年;但就用于计算认可组织绩效的认可组织滞留率和区域滞留率而言,第一年采用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第二年采用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的数据。
每次检查中,每个船旗国或认可组织无论涉及多少项与其相关的可滞留缺陷,均只计入一次滞留。
对于船队规模较小的船旗国或认可组织,若其在使用数据期间的检查次数少于临界检查次数(即“100除以区域平均滞留率”),其绩效判定如下:
在该期间内无滞留的船旗国或认可组织,为“高”绩效;
在该期间内有一次滞留的船旗国或认可组织,为“中”绩效;
在该期间内有超过一次滞留的船旗国或认可组织,为“低”绩效。
计算认可组织绩效时,将使用“相关认可组织”(related RO)而非“责任认可组织”(responsible RO)。当某项可滞留缺陷与某份法定证书相关,且该证书最近一次由某认可组织签发或背书时,该认可组织即被认定为相关认可组织。在此方面,与可滞留缺陷相关的法定证书通过使用“背景表”(Background table)来识别。
认可组织相关数据的采集将于2027年1月1日开始。在该日期及之后进行的初次检查中,港口国监督官员(PSCO)将使用背景表选取与可滞留缺陷相关的法定证书。船旗国数据的采集方式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船旗国和认可组织绩效评估结果将大约于每年5月1日在东京谅解备忘录年度报告中发布,并自同年7月1日起应用于新检查机制(NIR)下的船舶选取。
在新方法下的首次评估中,2027年船旗国绩效计算将采用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的数据,而认可组织绩效计算将采用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
评估结果预计将于2028年5月1日前后在年度报告中发布,并自2028年7月1日起应用于新检查机制下的船舶选取。

东京谅解备忘录此次计划作出的调整,是继巴黎谅解备忘录采取类似举措之后的跟进。巴黎谅解备忘录正在修订其认可组织(RO)绩效评估方法,以迎接将于2027年7月6日生效的修订版欧盟港口国监督指令。两种方法都将滞留率与区域或整体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并将可导致滞留的缺陷与签发或背书相关法定证书的认可组织挂钩。
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对巴黎谅解备忘录的做法提出了担忧,警告称滞留率可能无法准确反映认可组织在缺陷中的实际参与程度。该协会认为,运营、维护和船员相关问题可能超出认可组织的直接控制范围,从而可能导致绩效分类失实,并使船舶面临更多港口国监督(PSC)检查。IACS呼吁进一步验证、采取适当的统计保障措施,并与海事利益相关方展开公开讨论,同时正在探索可能的上诉机制以及加强港口国监督官员培训和监督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