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沙签署海员证书互认备忘录:中国海员进入沙特市场的制度通道打通
10月20日,2026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在上海开幕。开幕式上发布的政府引领性成果中,一项并不张扬但影响深远的安排被列入清单:中国交通运输部与沙特阿拉伯王国交通运输总局签署关于相互承认海员证书的谅解备忘录。这意味着,持有中国海事主管机关签发适任证书的海员,在沙特籍船舶或沙特管辖水域任职时,其专业资质将获得沙方主管机关的正式承认,无需再经过重复考试或额外认证程序。

海员证书互认在国际海事合作中并非新鲜事物,但其推进节奏往往滞后于贸易与投资的扩张速度。根据《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各缔约国本应相互承认对方签发的证书,但实际操作中,承认与否、承认范围多大、是否需要附加条件,仍由各国主管机关自主决定。正因如此,双边互认备忘录才具有实质意义——它把STCW公约的原则性要求,落实为两国之间可执行的具体安排。
对中国而言,沙特市场的这一突破有其特定的需求背景。沙特近年来持续推进“2030愿景”,在港口、物流和海事服务领域投入显著,红海沿岸与波斯湾的航运活动密度上升,对具备国际航行资质的船员需求随之增长。中国是全球海员输出大国之一,但长期以来,中国海员的海外任职市场集中于新加坡、香港以及部分欧洲船东的方便旗船队,中东地区的渗透率相对有限。沙特主管机关对中国证书的正式承认,为海员个体和船员外派机构打开了一条此前需要逐案审批或借助第三方认证的通道。
从技术条件看,这一互认具备了较此前更好的操作基础。2026年1月,国际海事组织已正式向176个成员国通报认可中国船员电子证书,中国无限航区船员的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健康证明等核心证书自2026年1月15日起可在境外正常应用,2月1日起签发机构停止主动签发纸质证书。电子证书的全球可验证性,降低了沙特主管机关在港口国检查或船旗国审核中核验中国证书真伪与有效性的成本,也为双边互认备忘录从文本走向日常操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互认备忘录最直接的受益者是海员个体。此前,中国海员若希望任职于沙特籍船舶或在沙特港口承担特定岗位,证书承认的不确定性构成一道隐性门槛:船东在配员时倾向于选择证书已被船旗国明确承认的船员,以避免港口国滞留风险。备忘录签署后,这一不确定性显著降低,中国海员在沙特相关船舶上的任职资格有了双边制度背书。
对航运企业而言,影响同样具体。在沙特水域运营的船舶,包括参与红海沿岸项目、港口作业和海上能源服务的船舶,其配员方案的灵活性将有所提升。船东可以在更广的范围内遴选持有中国证书的船员,而不必因证书承认问题局限于特定国籍的船员池。在船员全球性短缺的结构性压力下,配员选择的每一次扩大都具有运营价值。
更宏观地看,这一安排嵌入了中沙海事合作持续深化的脉络。2023年9月,中国已与塞尔维亚签署相互承认海员适任证书协议,并持续推进与沙特、阿联酋等STCW缔约国签署类似安排的工作。沙特是中东地区航运活动最活跃的经济体之一,与其达成证书互认,对中国海事主管机关而言是在海湾地区积累制度性合作经验的关键一步;对沙特而言,承认全球最大海员供给国之一的证书体系,也有助于其航运业在扩张期获得更充裕的人力资源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