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国家审计署公告了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披露,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远洋海运)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原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中远集团)、原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国海运)的集团总部及所属13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审计发现,中远海运以及中远集团、中国海运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在2016年,所属企业于当年底违规将3艘租入船舶按租金成本全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造成少计利润2.86亿元;所属4家企业违规核算业务招待费等支出62.76万元。

在经营管理方面,审计发现了多起违规使用资金投资股票相关事项。

其中,2013年,中国海运所属一家企业违规使用资金11.35亿元投资股票。

2015年,中远集团在获得批准前同意一家所属企业购买股票6.42亿元。

2013年至2014年,中国海运及所属一家企业未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处置股票,涉及金额5.62亿元。

2015年,中国海运所属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未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出资2.84亿元承接了一家公司1409.47万股股票。至审计时,出售股票损失6281.79万元,浮亏2444万元。

简单估算,上述4起案例设计的资金已达到26.23亿元。

此外,审计结果还提及,2014年至2015年,中远集团违规批准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所属企业出资17.27亿元收购、续建写字楼;中国海运所属中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财务)以存放同业名义出资3亿元变相持有房地产信托项目。2015年,中国海运所属一家公司未经评估以1美元的价格转让账面净资产为负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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