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2015年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海上三方协调机制主席、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何建中出席会议并要求,要不断完善海上三方协调机制,实现协商常态化,做好重大课题研究,全面推进和谐海上劳动关系健康发展,保障广大船员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船员队伍,服务航运经济和社会发展。

何建中指出,海上三方协调机制成立五年来,促进了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海员队伍新局面的形成,全国注册海员已超过60万人、外派海员近12万人次;推动了船员法规逐步完善,出台了一系列涉及船员注册、培训、考试、发证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进了集体协商制度和试点实施船员劳动合同范本,有效处置了多起在境外的劳动纠纷,海员权益保障得到了加强;通过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船员培训、考试更便利,服务船员能力得到提升。

何建中要求,海上三方协调机制工作要深入研究分析水运发展新常态的特点和规律,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和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大机遇,破解制约船员队伍发展的难题。要进一步健全法规建设,推进《2006海事劳工公约》批约和国内立法,不断优化海员发展法治环境。要优化海员发展政策环境,推进船员个税减免、海员教育培训、海员市场开放,充分利用中西部地区人力资源优势壮大海员外派队伍。要规范海员市场环境,建立健全政府、企业、工会、行业协会等相关主体的责任链。要引领提升海员社会价值、社会地位,广泛利用各种载体宣传船员的核心价值和职业素养。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章程》修正案、《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类)》推进情况报告及《实施〈船员劳动合同书(范本)〉三年推进计划的指导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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