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一词,最初是1935年在美国的《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中使用,社会保障的内涵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国际劳工组织给“社会保障”一词所下定义是:“社会通过一系列公共设施,为其成员提供保护,以防止因疾病、产期、工伤、失业、年老和死亡致使停止或大量减少收入造成的经济和社会困难;提供医疗;和为有子女的家庭提供补助金。”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劳工组织的这一定义已经与世界经济发展的现状不相适应,其仅仅包括了现代社会保障内涵的一部分。现代社会保障的内涵是:“即国家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通过强制性立法,以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形式,对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经济发展享受权予以保障的制度”。现代社会保障不仅保障基本生活,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保障社会成员的经济发展享受权。

  一、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船员社会保障立法现状

  国际劳工组织正式成立于1919年,1946年,国际劳工组织成为与联合国建立关系的第一个专门机构,被公认为是在社会与劳工方面有非凡责任的国际机构。针对船员职业的非凡性,1920年以来,国际劳工组织制订并通过了一系列专门适用于船员的公约和建议书。从1920年到1996年,国际劳工组织工召开过几次专门涉及商船船员的海事大会,通过了39项公约、29项建议书和一项议定书。这些公约和议定书中涉及船员社会保障问题的主要有:

  1.1920年(海难)失业赔偿公约(第8号)

  2.1936年船东(对病、伤海员)责任公约(第55号)

  3.1946年海员退休金公约(第71号)

  4.1976年海员带薪年假公约(第146号)

  5.1987年海员福利公约(第163号)

  6.1987年(海员)健康保护和医疗公约(第164号)

  7.1987年(海员)社会保障公约(修订本)(第165号)

  8.1936年(海上)带薪休假公约(第54号)(已被第72号公约修订)

  9.1936年(海上)疾病保险公约(第56号)(已被第165号公约修订)

  10.1946年(海员)社会保障公约(第79号)(已被第165号公约修订)

  11.1946年(海员)带薪休假公约(第72号)(已被第91号公约修订)

  12.1949年(海员)带薪休假公约修订本(第91号)(已被第146号公约修订)

  13.1920年(海员)失业保险建议书(第10号)

  14.1946年海员社会保障协议建议书(第75号)

  15.1946年海员(的被赡养人医疗)建议书(第76号)

  16.1987年海员福利建议书(第173号)

  17.1958年船舶药品柜建议书(第105号)

  18.1936年海员港口福利建议书(第48号)

  19.1970年海员福利建议书(第138号)

  国际劳工组织第262届理事会决定在法律事项和劳工标准委员会下成立一个修订标准政策工作组。该工作组成立以来共召开了10次会议,对已有相关公约、建议书及议定书中提交其审查的逐项进行了审查。工作组共审查了海事方面的23个公约和22个建议书,其中涉及船员社会保障的公约和建议书共19项。经工作组审查,这19项文件中建议修订的是1-3项公约,建议倡导批准的新公约是4-7项公约,建议批准新公约后退出的公约是8-12项公约,建议搁置、废除或撤消的公约是8、11、12项公约,建议修订的建议书是13-15项建议书,倡导实施的建议书是16项建议书,需要撤消的建议书是17、18、19项建议书。

  这些公约的大多数制定时间较早,出于多种原因,未能及时得到修正,已经不能适应世界经济的发展,缺乏被全球广泛接受的统一适用的国际劳工标准,不能对船员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障,挫伤了船员的工作积极性。且这些文件内容多有重叠、矛盾之处,规定过于原则化,适用范围狭窄,修正程序僵化,执行监督机制不健全,难以适应航运业发展的非凡需要。为了提高公约适应性,使相关文件协调一致,增强文件透明度,扩大文件接受和采纳范围,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应联合海事委员会的要求,成立了海事劳工标准高级三方工作组来协助开展制定一项适用于整个海运业的综合性、强制性、全球性劳工标准公约。该公约应包括对船员的社会保障。该高级三方工作组于2001年12月17-21日在日内瓦召开了第一次会议。

  通过对已有海事公约的合并整理,新合并的公约草案已经形成。该项公约草案的第四部分是关于船员社会保障的内容,共11项,分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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