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梧州海事局依据考规规定对两名提供虚假资历材料的船员实施“限制其一年内不得申请3000总吨及以上的内河船舶船员证书”的处罚,其中对一类船长欧某不如实记载服务资历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8000元的处罚,有效地维护了船员发证的严肃性和船员证书的权威。

据悉,自船员新考规实施后,对适用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员有任职资历的要求。但出现个别船员企图提供虚假材料来换发此类证书的现象,对此,梧州海事局严格审查船员换证材料,从严把关,对申请适任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员认真审查其服务资历;同时,从船舶管理系统、登记系统、船检系统等核对船员任职情况、船舶信息等情况,对发现有情况不符的,由船员补充船舶签证报告单等材料进一步查验,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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