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在线9月22日讯 生活中,道路交通违法可能会被记分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但是,现在水上交通违法也有可能面临记分,您知道吗?9月19日,海宁地方海事处就办理了一起遮挡船名案,陆某驾驶苏盐城货060618船因为遮挡船名而被记4分,这是自新的《船员违法记分办法》实施以来,海宁市首例水上交通违法记分案件。

据办案人员介绍,9月19日上午9时许,陆某驾驶的苏盐城货060618船因船名被遮挡,海宁地方海事处对船长陆某处以500元的罚款,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还对陆某的违法行为记了4分。

据了解,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中规定,船员累记记分周期为1个公历年,满分为15分,自每年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根据船员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船员违法记分的分值为:15分、8分、4分、2分、1分五种。《办法》主要适用于对船员违反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实施累计记分。船员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15分,海事管理机构将会扣留其船员适任证书,并责令其参加相关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再次在船舶上继续服务。

海宁地方海事处负责人表示,船员违法记分办法的实施,这不仅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船员违法记分工作,增强船员遵守法律的意识,还有利于规范船舶船员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对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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