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我国沿海港口企业联系机制第一次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在会上强调,在新的发展阶段,在转变港口发展方式过程中,大型港口企业要继续发挥主体骨干作用,发挥国有骨干港口企业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发挥大型骨干港口企业集团的品牌效应。

  徐祖远指出,加快转变港口发展方式,必须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发展规模与质量效益的关系。要在继续保持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良好态势的基础上,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加快老港区、老码头升级改造,加快集疏运通道建设,加强港口岸线管理,促进港口协调发展;要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在战略位置,努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强港口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动港口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外延式向内涵式发展转变。

  二是正确处理好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关系。既要发挥政府宏观管理的主导作用,又要遵循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港口资源的基础作用。

  三是把握好港口发展定位,区域港口群协调发展。港口发展要从国家明确的战略定位出发,服从国家战略部署。

  四是积极推进“两型”港口建设。要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要求落实到码头设计、建设、运营等重点环节,建立科学的港口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考核机制,并纳入各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考核体系;积极研发、推广、应用港口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在“油改电”、“船舶使用岸电”方面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

  徐祖远强调,在加快转变港口发展方式的过程中要发挥好大型港口企业集团的主体骨干作用。要在借鉴国外先进的港口生产经营管理成功经验基础上,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注重人才资源开发,在全国要形成几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港口经营人,以应对全球物流供应链竞争。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局长宋德星介绍了建立港口联系机制、调整完善港口企业价格机制等方面的情况。沿海11家港口企业集团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就港口发展转型、港口企业收费管理机制改革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随着我国港口投资多元化、经营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港口经营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沿海主要港口的集装箱码头大多数是中外合资经营,港口之间的竞争性变得很强。应该说,我国已基本建立港口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的港口经营管理制度。但是,在港口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港口经营行为不规范,盲目竞争、无序竞争,竞相压价,一些港口通过低价竞争吸引货源,港口经营市场竞争秩序亟待规范等问题。

  宋德星表示,水运局将在充分听取港口企业、航运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港口价格调整方案,并按照“积极稳妥、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分阶段落实到位。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