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身长度达到80米的长江深水网直达江底,三四厘米大小的网眼将大小鱼虾“一网打尽”,长江深水张网历经多年整治仍屡禁不绝。今天市农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本市于2013年1月25日到11月25日,开展为期10个月的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范围覆盖本市全部管辖水域,重点打击长江深水张网作业、内陆水域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不断推进非法捕捞行为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 “两法衔接”工作,加大惩罚力度。

本市电捕鱼深水张网现象严重

记者从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长江深水张网、内陆水域电捕鱼等现象十分严重,在一些地区十分猖獗。

记者从市渔政部门了解到,电捕鱼是将电直接通入水中,形成瞬时高压击死、击晕水生生物,获取渔获物。而电流会对捕鱼者及其他涉水活动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2010年仅奉贤区就发生因电捕鱼行为导致死亡事件3起。

张网则是指定置在水域中,利用水流迫使捕捞对象进入网囊的渔具,主要用于近海渔场。在长江水域使用深水张网,主要捕捞对象为刀鲚,捕捞强度大,杀伤力强。 2002年以来,三层刺网、插网和深水张网被国家渔业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为长江水域禁用渔具。在渔政执法人员查获的长江深水张网中,其网口宽度15米-20米,网身长度50米-80米,网眼大小2厘米-4厘米,网口深达江底,利用潮水顺流捕捞渔获物,造成大小鱼虾类“一网打尽”,渔获物中幼鱼、幼虾占渔获物构成40%以上。

据了解,每年长江深水张网违法捕捞由固定人员组织,组织者为近十个常年在沪从事水产生意的老板。数据表明,进行长江深水张网违法捕捞大部分为江苏、浙江等地区的专业渔业村渔船,并配有大功率摩托艇,船头插有 “×××水产”、“×××水产合作社”等旗号,有组织、有计划地进入上海长江水域进行刀鲚捕捞。违法捕捞船捕捞场地划分明确,并利用其装备互相通风报信,甚至是对渔政执法船动向进行侦察。违法捕捞的渔获物有专人收购,与上海本地渔业市场产销一条龙,表现出了一定的组织性。

获利大成本低罚款难抑非法捕捞

相关执法部门算了一笔账。每年三四月大量人员聚集上海长江口水域利用深水张网大肆非法捕捞刀鲚。2011年,长江深水张网两个月的捕捞刀鲚总产量在200斤-700斤/船,收购价平时为500元-2800元/斤,一般来说清明前最高可达到4000元/斤,产值约为30万元-100万元/船,减去人工、柴油、伙食、网具等成本,净经济收益20万元-60万元/船。

在电捕鱼方面,以青浦淀山湖为例,使用带电拖网从事拖虾作业,每船渔获物日产量在5斤—10斤,年产值在5万元左右;不使用电捕鱼工具,每船渔获物日产量在2斤左右,年产值仅1万元—2万元,收益减少50%—70%。通过案件分析,使用小船装载电捕工具作业,渔获物日产量在30斤左右;使用较大船只时,渔获物日产量在100斤左右;不使用电捕鱼工具,渔获物日产量减少50%左右。

对于深水张网案件,管理部门的平均处罚额度在1万元左右,部分案件达2万元;电捕鱼案件中则坚决没收电捕鱼工具,情节严重的,一般处罚2000元左右,部分案件达到3000元。相比非法捕捞几万几十万的收入,单靠罚款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渔政查处过程中发现,从事电捕鱼、深水张网等非法捕捞的90%以上是外来船舶和外来人员,并长期集聚在崇明岛、横沙岛东侧、杭州湾沿岸和各区县内陆河道湖泊。仅常年滞留本市崇明三岛从事非法捕捞的苏、浙、皖三省船舶就超过1500艘,本地合法长江渔船仅有219艘。

今年,本市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将通过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加强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整治力度,强化各类船舶、外来人口、渔网具制售、水产品交易、社会治安等管理工作,推进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中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行为的刑事追责工作,即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两法衔接”,建立对非法捕捞典型案件的刑事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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