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局宣布,自今日零时起,南京长江二桥、三桥之间不具备港口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书的部分码头,将禁止船舶靠泊作业。

为落实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配合我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南京海事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禁止靠泊作业事项向各有关单位及船舶发布了通知。南京海事局及我市有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巡查力度,查处擅自在这些码头的停泊及作业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船舶,海事部门将依法处理。

海事部门提醒,有关单位拆除码头,应提前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码头迁移重新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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