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今日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会上表示,国有企业集团层面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后,部分国企将会成为整体上市的公众公司。

黄淑和称,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能够达到“六个有利于”的效果:一是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三是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四是有利于实现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五是有利于民间资本拓展投资发展空间;六是有利于促进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的深度融合,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共同发展,共同把民族企业做强做优。

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思路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第一,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形式。第二,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第三,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第四,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可以全部退出。

“我们将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鼓励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以及社保基金、保险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黄淑和表示,国有企业集团层面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后,将会出现四种情况:一是部分国有企业将会成为整体上市的公众公司;二是部分国有企业将会成为非上市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三是国有企业的下属子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后,具备条件的可以改建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四是承担国家安全保障任务的少数国有企业将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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