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从兰州市政府获悉,《兰州市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经兰州市政府同意并印发,《方案》要求,到2020年,完成全市16座生产用码头和1个船舶检验起泊设施的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后对达不到排放要求的船舶强制淘汰。

《方案》明确,实施范围为黄河兰州段沿线港口、码头及各类船舶。港口、码头及船舶污染物主要包括船舶油污水、洗舱水、生活污水、固体垃圾和餐厨垃圾。2017年-2020年,完成全市16座生产用码头和1个船舶检验起泊设施的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其中:2017年实施4座,2018年实施4座,2019年实施8座,2020年实施1个船舶检验起泊设施。2020年后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由污油水收集船接收转运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立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监管联单制度。2020年后对达不到排放要求的船舶强制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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