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06198.HK)公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度,实现收入101.46亿元人民币,增长16.84%;股东应占溢利30.43亿元人民币,增长39.19%。

基本每股盈利0.55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股息的具体建议将于稍后(但将不迟于2018年5月18日)作出适当的公布。

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1.46亿元,较同期增加人民币14.62亿元,增幅为16.84%,主要是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板块、液体散货处理及配套服务板块和金属矿石、煤炭及其他货物处理及配套服务板块收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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