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海陆组合优势,加快海洋强省建设,近日,浙江省首次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海河联运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加强海河联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和要素保障、改善海河联运发展环境、加强工作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快海河联运发展的十多项具体工作举措。

《意见》确立的发展目标是,到2022年,海河联运基础设施水平大幅提升,集疏运体系基本形成,海河联运总量显著提高。浙江全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等级航道300公里以上,高等级航道总里程超过1600公里;新建内河海河联运码头泊位70个,新增年通过能力2000万吨以上;海河联运货运船舶总运力规模达550万载重吨、集装箱总运力达到6000标箱;海河联运货物总量达5000万吨;集装箱海河联运量达100万标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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