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9家危化品储罐区安全监管职责由港口部门移交安监部门
日前,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局、泉州市安监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福建苏闽石油有限公司等9家港区外危化品储存企业储罐区安全监管职责,即日起正式由港口部门移交至泉州市安监部门,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
移交后,港口部门和安监部门的职责更加明晰,双方将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联动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今后,省泉州港口管理局将集中全力推进港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探索企业差异化监管模式,强化港口经营人信用管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多措并举,确保泉州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