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0日,李克强总理签发了关于设立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批复文件。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是国内唯一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大宗商品交易管理与监督中心,其地位及影响力不言而喻。

根据浙江省“十三五”规划,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港集团”)全资的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成立是海港集团开拓创新,加强国内外战略合作,积极对接全球资本市场,探索海港集团运营的新模式,为浙江海洋经济的发展寻找新契机的重要布局,对全省更好地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加快建成港航强省和海洋经济强省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成立意味着浙江省内交易所的资源整合序幕拉开。目前,中心旗下的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和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正在进行重组,重组后的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将成为由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全资的交易所,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成为由其控股的交易所。

重组后,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作为国务院批复设立的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全资交易所,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将在政府及上级单位大力扶持下,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创新互联网时代大宗商品贸易、供应链、投资的新模式,实现“互联网+商品+金融”一体化的服务,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助推传统产业和国民经济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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