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环保部规定的期限将至,山东、河北各港口逐步禁止接收柴油车运送煤炭。潍坊港、唐山港、烟台港发布的禁运时间点分别是7月底、8月15日和8月底前。其他环渤海港口也都将在9月底前执行环保部要求。

今年2月,环保部联合三部委及六省市地方政府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提出,7月底前,天津港不再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集港煤炭。9月底前,天津、河北及环渤海所有集疏港煤炭主要由铁路运输,禁止环渤海港口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集疏港煤炭。

4月底,天津港提前3个月率先禁止了包括柴油车和天然气卡车在内的所有汽运煤集疏港。河北省、山东省近期也分别发文,要求各港口执行《方案》禁止接收汽运煤政策。

8月9日,唐山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唐山港煤炭汽运集疏港的通知》提出,8月15日起,唐山港全面停止接收煤炭汽车集港运输;2017年9月30日起,唐山港全面停止煤炭汽车疏港运输。此前,河北省也曾发文要求各港口落实《方案》中“禁止环渤海港口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煤炭”的要求。

7月底,山东省发布的《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下称《攻坚方案》)提出,2017年7月底前潍坊港、8月底前烟台港停止使用柴油车运输集疏港煤炭。各港口企业不再签订柴油货车运输集疏港煤炭合同,运输煤炭的柴油货车一律不得进出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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