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良海运委托广东永航律师事务所发布的律师函

《中国航务周刊》记者随后致电广东永航律师事务所,确认上述律师函是由该律所接受中良海运委托后发出的,并且,该所也已经注意到相关事件,并将采取相应的行动。

针对上述控箱收费乱象,致使货代、货主无法提箱的问题,多位法律界人士给出了相关建议。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黄庆华律师就当前案件情况分析认为,船东无权扣押货物以收回中良海运欠款,该行为涉嫌敲诈勒索,可就延期到货扩大损失和违法犯罪行为追究责任。港口以退还空柜为由收取合理押金并退回是合理的,但收取过高涉嫌违法。同时,他建议相关方保全证据,如委托中良海运的手续、支付货运及其他费用凭据、港口文件等。

北京灏礼默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王沐昕则认为,车队、船东以中良海运欠款为由收取货主、货代费用的行为,是混淆了债务主体,涉嫌违法。他建议,货主、货代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强迫相关方交付货物。

分清主体 理性维权

“中良海运疑似经营困难”一事仍然在持续发酵,距离港口控箱已经过去近10天,事件的处理依然进展缓慢,而深受此事件影响的货代和货主也逐渐陷入焦虑。

到目前为止,该事件暴露出的两个问题值得行业深思。一是中良海运是如何丢失信任的?二是各利益相关方该如何正确的维护自身权益?

在事件发生后,尽管中良海运多次发布公告辟谣并努力挽回自身形象,但依然有多个合作主体进行了扣箱行为,扣箱原因一致指向中良海运长期欠款。不得不说,这是失信的代价。以宁波舟山港为例,中良海运近一年多来的账期,从三个月延迟到了五个月,后来甚至到了十个月。一拖再拖之下,导致听到风吹草动的港口不得已开始控箱收押金止损。

尽管是为了止损,但相关扣箱主体的行为也不可取。俗语有云“冤有头,债有主”,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无可厚非,但要找对人。正如本次事件中,欠债方是中良海运,与已经付清相关费用的货主、货代无关。而根据过往的案例,偏偏他们也是这样的债务纠纷中最大的受害者。

在此,呼吁事件各相关方能够正视问题,加强沟通,尽快落实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债权方应分清债务关系,莫要违规,甚至违法收取费用;货主货代需理性维权,保全证据,积极寻求相关部门的协助,通过法律渠道争取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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