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于今年6月5日被终止上市的长航油运(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可能面临破产重整。7月14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债权人天津汇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截至目前,法院尚未正式受理该申请,因此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据长航油运公告,今年7月10日,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公司债权人天津汇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天津汇丰能源”)以本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通过重整程序清偿其相应债权。据悉,天津汇丰能源成立于2007年3月,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要从事船舶物料经营和燃油供应等业务。截至申请日,天津汇丰能源主张长航油运应付燃油费用1945万元,因公司资金紧张,至今未支付上述款项。

作为央企退市第一股,长航油运2013年报显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账面资产总额为137.74亿元,负债总额为157.77亿元。其中,绝大部分有效资产已设定抵押或质押担保,主要债权人为金融机构。目前,长航油运共有6家控股子公司,其中一家为新加坡公司、一家为香港公司。在涉诉情况方面,截至2014年6月,长航油运尚未审结的诉讼案件9起,分别在北京、辽宁、南京。昨日,记者致电长航油运证券代表龚晓峰,其表示待法院正式受理上述债权人申请后会及时发布公告,因此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今年6月,在长航油运举行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董事长朱宁就曾表示,公司已成立了专门的团队来处理当前的债务危机,未来长航油运或将进行破产重整。不过一位律师表示,破产重整的过程复杂且耗时长,“持续一两年都很正常”。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长航油运股份确权和托管工作已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将于今年8月6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票转让。近日,长航油运发布“催示公告”,提醒尚未办理股份确权和托管的原流通股股东到中信证券以及其他可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经纪业务的主办券商下属营业部办理股份确权和托管手续。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