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5月7日,宁德海事局严厉处罚一起船舶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超过有效期案件,其中对船舶经营人实施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严厉处罚。4月26日1010时,宁德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对温州籍“新和谐”轮办理进出港签证时发现该轮所持有的船舶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超过有效期,该轮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给予“新和谐”轮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同时,该局对船舶所属浙江和谐海运有限公司提出安全建议,要求船方立即予以整改,及时更换有效的船舶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失效证书,同时组织船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相关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通讯员:岑晓莉 陈舒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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